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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
意 见
各乡(镇)中心校、各高中、局属各初中:
为做好今年普通高中学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周口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周口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2017〕18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计划
今年周口市教育局分配给我县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9000人,县教体局根据各高中办学条件和往年招生情况,将我县招生计划分配到各高中(见附件)。
二、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
1、分级负责原则。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基础教育股和各高中具体实施,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实行网络管理。县教体局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统一组织普通高中录取;划定各高中录取分数线,组织对考生分配生资格审查,对招生录取工作按要求公示。各高中要根据县教体局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2、公开公正原则。录取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公办高中不再招生择校生,凡违反招生政策进行招生的学校,所招收新生一律不予注册,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学籍的学生。
3、正确导向原则。中招考试是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进行的全面考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评价。录取时,既要尽量满足考生进入优质高中就读的愿望,又要引导考生依据自身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家庭状况,选择合适的高中学校。
三、切实做好分配生录取工作
认真落实分配生制度,今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以上作为分配生指标,分配到每所初中,且向农村薄弱初中(含民办初中)倾斜,具体办法如下:
1、分配生指标分配办法,按照各初中2017年中考报名人数、春季职业学校分流人数、应届生报考率和中考人均分进行分配。
2、分配生必须是在报考校就读满三年具有该校三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且思想端正,综合素质评定在B级以上。
3、分配生的计划安排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名单必须在初中毕业学校和被录取的高中学校分别张榜公布两周,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4、对部分薄弱初中在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内完不成分配生任务的,县教体局将剩余计划收回,纳入全县招生计划统一录取。
认真做好分配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由招生学校逐人审核录取。坚决防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录取办法
1、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招生宣传由教体局统一布置实施,各学校不得自行宣传。
2、成绩发布。7月10日向全县各初中发布中招成绩,招生办登记需查分考生信息,7月12日结束。
3、录取。7月17日省提前批郸城一中面向全省录取,7月26日市提前批郸城一高国际班面向全市录取,郸城一高衣恋阳光班面向本县录取, 7月29日一高、二高、三高录取,8月3日五所民办高中录取。按照省教育厅系统设置,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教体局的要求统一投档,县教体局依据各普通高中批次、志愿、分数和计划等进行预录,各录取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报到交费,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要及时做好退档和补录工作,不得影响考生其他批次的录取,避免人籍分离现象。如果8月10日仍没完成招生计划,8月11日前把计划缺额上报至周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始征集志愿填报和补录工作,8月20日高中录取结束。
4、收费。各高中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定的标准进行收费,公办高中学费标准为1064元,并取消择校费。希望高中、实验高中按公办高中收费标准收费。才源高中录取线以下1-10分加收1000元,11-20分分加收1500元,20分以下,起点3000元,每低1分加收100元;艺术高中每生加收1000元;郸城一中本县考生每生加收18000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抽调基础教育股、纪检、计财等股室人员成立联合监督组进驻一高、二高、三高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一年级副校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2、规范管理。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区域进行招生,不得违规超范围招生,不得以“特色班”、“实验班”等名义在招生区域和对象范围外抢拉生源,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以提前确保录取、办理异地学籍、国际班转普通班等不正当承诺招生。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严禁各种不正当招生行为。
3、严肃纪律。各高中招生录取现场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报名收费阶段,规范报名程序,严把资格审查关和收费关,不能私自提高或调低收费标准,杜绝人情收费。录取后的中考信息不能更改。补录时,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和指导,避免扎堆。
4、跟踪督查。各初中要加强对被高中录取学生在报到注册前的跟踪与管理,确保高一新生一次性入学。督查过程中,凡因管理不力,造成高一新生流失的,要追究原毕业初中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责任追究
1、对九年级班主任的责任追究。班主任在招生组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1、错误导向,志愿明显扎堆,给学生家庭带来一定经济负担者;2、中考信息不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造成未能及时入学者;3、将考生基本信息整体泄露给高中等其他招生单位者;4、优质生源外流到外市县者。
2、对初中校长的责任追究。各初中要加强对被高中录取学生在报到注册前的跟踪与管理,确保高一新生一次性入学。凡因管理不力,造成高一新生流失的,未能及时组织补录,造成有学不能上而落榜者,要对初中校长进行相应处理。
3、对高中校长的责任追究。高中校长是整个招生组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招生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不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招生政策,没有净化招生环境,未能有效协调解决招生中存在的疑难问题,造成重大失误者,要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4、对主抓高中一年级的副校长的责任追究。主抓高中一年级副校长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在具体工作中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如:不设“报到处”,不设招生“咨询处”,不按规定登记造册、收费,报名程序不规范,资格审查和收费把关不严,人为地提高或调低收费标准,擅自为考生减免各种费用,更改中考信息等。要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附:2017年各高中招生计划分配表
郸城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6月20日
附件:
2017年各高中招生计划分配表 | ||||||
招生学校 | 招生 计划 | 统招 生 | 分配 生 | 择校 生 | 国际 班 | 衣恋 阳光班 |
郸城一高 | 2400 | 1130 | 1150 | 100 | 20 | |
郸城二高 | 1500 | 740 | 760 | |||
郸城三高 | 1500 | 740 | 760 | |||
希望高中 | 550 | 560 | ||||
才源高中 | 990 | 400 | 590 | |||
实验高中 | 990 | 980 | ||||
艺术高中 | 100 | 100 | ||||
郸城一中 | 970 | 970 | ||||
全县合计 | 9000 | 4650 | 2670 | 1560 | 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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