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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
(省教育厅 2016年6月17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精神,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要求,实施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和因学致贫问题,阻断家庭贫困代际传递。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贫困地区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为确保全省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全面覆盖。普惠到面,教育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政策、项目覆盖全省53个贫困县;特惠到人,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覆盖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聚焦精准。准确把握各贫困县脱贫时间节点要求、不同层次教育对象需求,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统筹兼顾。整合用好现有政策措施,充分考虑适度、可能的原则,设计安排新增的政策、项目,同时考虑新老政策的衔接。
——标本兼治。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又注重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发挥教育扶贫的“造血”功能,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接受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带动提升贫困地区人口素质。
三、主要目标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教育保障和资助政策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证其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到2017年,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得到完善,生活待遇得到提高,教师职业能力得到提升。
——到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两后生”(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继续教育机制得到完善。
——到2020年,贫困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净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保障和资助制度。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
1.学前教育。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2.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中等职业教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5.高等教育。对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从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学生资助经费,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各高校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对考入省外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2016—2020年共投入资金245.5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53.68亿元,省级投资46.39亿元,市县投资45.49亿元,支持53个贫困县改善办学条件。
1.幼儿园建设。2016—2019年投入资金42.54亿元,包括中央投资16.58亿元、省级投资2亿元、市县投资23.96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000所,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二期和三期)。2016年投入资金10.49亿元,包括中央投资4.14亿元、省级投资0.5亿元、市县投资5.85亿元,完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0所,有效扩充贫困县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2.义务教育学校建设。2016—2020年投入资金171.4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09.03亿元、省级投资42.19亿元、市县投资20.27亿元,加快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主要实施以下4类建设项目:
(1)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6—2018年投入资金59.9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3.74亿元、省级投资9.17亿元、市县投资7亿元,新增校舍面积418.7万平方米。2016年投入资金23.8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7.94亿元、省级投资3.05亿元、市县投资2.83亿元,新增校舍面积172.53万平方米,完成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5104个,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2)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2016—2020年投入资金3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6亿元,省级投资5亿元,市县投资2亿元。2016年投入资金4.01亿元,包括中央投资3.17亿元、市县投资0.84亿元,新增校舍面积23.35万平方米和运动场地18.37万平方米,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改造项目123个。
(3)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到2019年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建成1—2所寄宿制学校。所需资金统筹整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等资金。省财政对资金投入大、建设速度快、社会满意度高的市县予以奖补。
(4)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2016—2020年投入资金78.5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9.29亿元、省级投资28.02亿元、县市投资11.27亿元,在贫困地区完成农村中小学785.84万平方米校舍的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任务。2016年投入资金15.7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86亿元、省级投资5.61亿元、市县投资2.25亿元,完成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157.17万平方米校舍的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任务。
3.普通高中建设。2016—2020年投入资金30.9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7.65亿元、省级投资2亿元、市县投资1.26亿元,重点帮助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改造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体育运动场地、仪器设备和图书等基础资源,提升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培养能力。主要实施以下2类建设项目:
(1)普通高中改造项目。2016—2020年投入资金19.9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9.65亿元、市县投资0.26亿元,实施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改造项目490个,覆盖范围由26个片区县逐步扩大到53个贫困县。2016年投入资金3.9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93亿元、市县投资0.05亿元,完成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改扩建项目98个。
(2)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2016—2020年投入资金1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8亿元、省级投资2亿元、市县投资1亿元,改扩建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学和生活设施。2016年投入资金1.9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5亿元、市县投资0.43亿元,新增教学类设施7.28万平方米、生活类设施3.07万平方米,完成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改扩建项目10个。
4.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16—2020年投入资金62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200万元、省级投资2000万元,支持贫困地区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重点建设100个左右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支持53所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学仪器设备设施,为3000名左右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连续5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2016年投入资金124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40万元、省级投资500万元,用于提高贫困地区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5.推进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工程,提高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1.完善贫困地区教师补充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每年为贫困地区招聘特岗教师不少于8000名,鼓励符合条件的当地学生报考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2019年,县域内本土特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特岗教师存量的三分之二。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每年安排200名农村教育硕士到贫困县农村学校任教。加大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定向免费培养力度,从2016年起,每年为贫困地区定向免费培养全科教师600名,并实行“县来县去”的定向培养政策。实施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每年选派2500—3000名教师开展对口交流支教,鼓励支持贫困地区城镇学校优秀校长、教师,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方式,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支教。加大“国培计划”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每年培训贫困地区乡村教师10万人次。
2.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待遇平均水平不低于县域内城区教师待遇平均水平。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按规定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解决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3.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2016—2020年投入资金1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5亿元、省级投资2.2亿元、市县投资1.8亿元,重点在贫困地区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3万套。2016年投入资金2.7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18亿元、市县投资0.61亿元,建设教师周转周转宿舍4768套,建筑面积16.69万平方米。
(四)积极为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1.办好贫困地区职业学校。加强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专业、实训基地、“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安排专项资金,为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教师2000人次。
2.组织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县教育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组织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免费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帮助他们完成高中阶段学业,掌握脱贫致富技能。
3.开展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技术技能培训。安排资金3250万元,在贫困县各遴选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为1.5万人次当地贫困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脱贫致富进行技术技能培训。搭建“两后生”继续教育平台,充分发挥开放大学、职业院校、成人高校等远程教育资源作用,实施远程教育扶贫培训项目,利用广播电视大学在贫困县的教学点,突出面向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互联网+”等重点发展领域的职业技术、农业实用技术的人才培养。
4.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的比例。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学习的比例。
5.做好贫困地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安排省内有关高校为贫困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一批医学类本专科层次人才。
6.组织动员省属高校参与脱贫攻坚。发挥高校在人才、科技、咨询等方面的优势,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贫困地区建立科研试验站或工作室,开展技术咨询服务。鼓励高校选派科技扶贫团、科技指导员、科技顾问到贫困县帮助工作。各高校要根据贫困家庭毕业生的特点,积极进行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指导,坚持“一人一策”,提高其就业创业的成功率。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级教育部门成立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本单位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
(二)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确保资助对象精准。统一管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部学生信息,及时更新;根据其所在学段,分别纳入相应教育部门和学校责任范围,增强教育保障与救助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把教育脱贫攻坚推进情况作为教育督导重要内容,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状况、资助状况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为重点,对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教育扶贫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督导评估。采取跟踪督查、随机抽查、定点检查等形式,深入贫困县、帮扶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检查教育脱贫工作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要坚决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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